2018-12-25 00:00:00 來源: 點擊:2801 喜歡:0
前情提要:
鄭州平臺公司債轉股拿下A股公司控制權!總資產(chǎn)1390億營收149億
平臺公司第一股?!興港投資28億拿下A股公司控制權 1442億資產(chǎn)獲殼資源
興港投資買殼生變!中止受讓大富科技股權
投實消息:12月20日,深交所發(fā)布《關于對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關注函指出,12月18、19日,你公司對外披露控股股東股權轉讓中止、與中金國建(深圳)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國建”)合作開發(fā)土地、擬轉讓子公司股權等多個重大事項。我部對此表示高度關注,請你公司就以下事項做出說明:
其中,關于控股股東債務重組和股權轉讓主要包括:
1、《關于控股股東債務重組及股權轉讓事項的進展公告》顯示,鄭州航空港興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港投資”)決定中止收購你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富配天”)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權的交易,待相關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后視情況確定是否重新啟動交易。
2、興港投資接到大富配天債權人蚌埠高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函告稱,在其他重組方未與其達成債權解決協(xié)議前,大富配天不能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請詳細說明蚌埠高新投函告內(nèi)容的依據(jù)、與蚌埠高新投達成債權解決協(xié)議的具體要求、大富配天與蚌埠高新投是否就前述事項簽訂相關協(xié)議,如有,請詳細說明協(xié)議條款內(nèi)容。
3、請你公司和大富配天核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否與其他債權人或第三方就轉讓上市公司股權事項設置前置條件,如有,請詳細說明相關內(nèi)容。
4、大富配天與北控(大連)投資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簽訂的《債務重組及股權收購協(xié)議》至今仍無實質性進展的原因及后續(xù)工作安排。
《關于轉讓全資子公司股權的公告》顯示,你公司擬向蚌埠高新投轉讓全資子公司安徽省大富重工技術有限公司100%股權,交易作價為5,800萬元。
請補充說明:請補充披露評估方法及合理性、評估的主要參數(shù)及確定依據(jù)、具體評估過程。請自查蚌埠高新投與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東大富配天及其關聯(lián)方、你公司5%以上的股東、董監(jiān)高人員等是否存在關聯(lián)關系。并結合相關指標詳細說明公司判斷本次交易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依據(jù)。
本次交易對手方蚌埠高新投同時是控股股東大富配天的債權人,請補充說明本次交易是否與控股股東債務重組事項有關,相關方是否簽訂其他協(xié)議,如有,請補充披露。
此外,大富科技與中金國建簽署《土地合作框架協(xié)議》合作開發(fā)建設公司擁有的位于光明新區(qū)某項目地塊。項目物業(yè)整體轉讓價格暫定6.5億元,未來將按照項目地塊成本2億元、固定運營收益5,000萬元、中金國建實際投入的開發(fā)建設資金確定。
請補充說明:(1)該交易的合作及運營模式,合作開發(fā)各階段的具體時間安排及雙方需履行的義務、各方未按約定履行相關義務的的違約責任等,并詳細說明公司不直接轉讓相關土地使用權而選擇項目建成后轉讓權屬的具體原因及合理性。(2)請補充說明6.5億元暫定價格的確定依據(jù)及作價公允性,轉讓價款需考慮中金國建的開發(fā)建設投入及項目固定運營收益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需要就中金國建的開發(fā)建設投入向其支付對應價款、本次交易公司可收回款項的具體金額或測算過程等等
2018 年 3 月 19 日大富科技對外披露擬收購重慶百立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立豐”) 51%以上股權公告,根據(jù)你公司 9 月 25 日提交的《關于創(chuàng)業(yè)板問詢函【2018】第 80 號回復》,公司預計將在 12 月底完成百立豐收購項目的相關盡職調查。請你公司補充說明,并請獨立財務顧問核查發(fā)表意見:
(1)你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自提交回函以來就百立豐收購項目所做的具體工作。(2)公司能否按計劃在 12 月底前完成盡職調查工作。若是,請進一步說明披露重組預案或草案及后續(xù)工作的安排;若否,請詳細說明公司收購事項推進緩慢的詳細原因,是否遇到實質性障礙而無法繼續(xù)推進。(3)你公司與交易對方簽訂的《交易意向框架協(xié)議》是否仍然有效,雙方是否就本次重組簽訂其他協(xié)議或文件,如有,請補充披露。
問詢函顯示,請結合大富配天與興港投資、北控投資簽署有關債務重組和股權轉讓協(xié)議后或中止或無實質性進展,以及公司籌劃的百立豐股權收購項目進展緩慢的現(xiàn)實情況,核實說明相關事項是否真實籌劃,是否存在虛假披露的情形。
關于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深交所表示大富科技將 USB3.1Type-C 連接器擴產(chǎn)項目和精密金屬結構件擴產(chǎn)項目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tài)日期為 2020 年 12 月。請結合前期項目立項評估情況說明項目投資進展緩慢的具體原因、未來的運營計劃及進度,并請保薦機構核查發(fā)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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